首先也有很多人質疑,副主編能不能用來評職。知網出書告訴你。副主編參與合作出書是對自己專業和學術成果的一種檢驗,而副主編參與出版著作能不能用來評職稱。

具體的問題要具體分析,副主編究竟能不能用來評職稱,主要的條件要求就是副主編在該項著作中的書名位置及所評審職稱的級別來定的。一般情況下,合作出書中,署名前五名才有保障,一般專著、教材等圖書,可以擁有三名主編、三名副主編及部分參編。如果合作的學術著作主編少于三位,則副主編排名就不重要了,如果多于三位,則要優先考慮靠前的位置。比如評審副高職稱,副主編位置排在第2位機會較大,因為副高職稱只認可前兩位著名作者。如果是正高的話,副主編是無緣參與評審的,正高職稱僅僅認可第1作者,也就是說要想評正高職稱,獨著是優先考慮的。
值得一提的是,主編和副主編都是有排名順序的,主編的位置也是有次序的,依據次序,合作出書中依據次序,所承擔的責任,獲得的利益,均攤的費用都是按照排名來決定的。同理,副主編也是如此。我們一般建議廣大作者選擇主編的位置。

不管是主編還是副主編署名位置最重要,另外要注意的就是自己所評職稱的級別,還要注意的是所選擇出版社的級別,這些是保障自己利益的前提,出版社級別越高越好,但不意味著一定要找高的的出版社,而是選擇合適的出版社。
副主編多用于評審中級、副高職稱,出版社要選擇省級或省級以上,如果出版社等級低的話,則署名位置一定要盡可能靠前。在副高職稱評審中,要求省級以上出版社即可,署名前兩名即可,而副主編一般情況下不能參與副高評審,但如果該著作只有一名主編,則副主編排在第2位還是有效的,這就是位置的重要性,所以,我們建議廣大作者,不管是主編還是參與的副主編,盡可能將署名位置排在前面就對了。如果是正高職稱評審,建議作者還是選擇獨著更穩妥。
以上就是關于評職稱出書時,副主編是否可以用來評職的問題剖析,希望能夠對你有所幫助。如果你有評職稱出書方面的需求,可以隨時咨詢知網出書。